交通技術的工作內容是基於交通技術與系統設計、鐵路、公路修護、航海管制、船舶檢丈、作業船舶、甲板作業、海底作業、一般駕駛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1.交通技術與系統設計:含綜合性交通技術及鐵、公路都市交通、港埠、機場等運輸系統之運量旅次分析與預測、大眾捷運系統與其附屬設備之檢查、養護、修理與配置、路網設計規劃、停車場規劃及肇事重建、原因分析與防制等。
2.作業船舶:含對港口與航行湖川等水道各種小型船舶之浚渫、拖運、施工、起重機船、渡船、艙面與機艙之各種作業等。
3.鐵路、公路修護:含鐵路、公路、鐵路機車、柴油車、客貨車、汽車及其設備、零件、裝具器材之檢查、養護、修理與配置等。
4.甲板作業:含船舶守值、船舶結繩、縫帆與操舵、敲剷油漆及船體保養等。
5.航空管制:含對船舶之進港、出港、航行與錨泊之引導、管理等。 海底作業 含對海底調查、測量、檢修、爆破、搜索遺物及打撈沉船等。
6.船舶檢丈:含對各型船舶之檢查與丈量等。
7.一般駕駛:含曳引機、堆高機、起重機、查道車、吊車及各型蒸汽、汽油、柴油、電動、電氣、酒精等車輛之駕駛、簡單保養與維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