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的職務是基於會計及歲計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1.會計:含會計法規之擬訂、各機關預算執行與內部審核、政事費用、特種基金(含公營事業與非營業基金)財務經費業務與財務會計之審查核計、對政事費用、歲入歲出、公營事業產品成本、勞務費率與營業盈虧(餘絀)之計算與效益評估、會計簿籍之紀錄管理與保管、會計報表之編報與分析、會計法令解釋及會計行政管理等。
2.歲計:含預算籌編所需事實之調查、增進公務、財務與經營效能之研究建議、預算審核、歲入、歲出與營運計畫之核議、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與綜計表之審查整編、預算分配與執行之核議、決算之查核及總決算之綜計彙編等有關政府預算之籌劃、編造、審議、成立與執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