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險的工作內容是基於運用金融等專業學識知能與相關經驗等獨立判斷,從事金融市場與金融服務業之發展、監督、管理及檢查等各項業務及金融、財務資訊之分析、研判,期能健全金融機構之經營、保障金融機構客戶權益,進而促進整體金融環境之發展與金融資源之有效運用。
1.金融制度及監理政策之研究規劃。
2.金融法令之擬訂、修正及廢止。
3.金融機構之設立、撤銷、廢止、變更、合併、停業、解散、及其他業務範圍核定等監督及管理。
4.金融市場之發展、監督及管理。
5.金融機構及其海外分支機構之檢查。
6.檢查報告之追蹤、考核。
7.金融涉外事項。
8.金融消費者保護。
9.違反金融相關法令之取締、處分及處理。
10.金融監督、管理及檢查相關統計資料之蒐集、彙整及分析。
11.金融、財務資訊之分析、研判。
12.貨幣政策之規劃、執行及其研究發展事項。
13.金融商品投資管理。
14.其他有關金融之監督、管理及檢查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