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技術的工作內容主要是對空氣品質保護、噪音與振動管制、水質保護、廢棄物管制、土壤、海洋與環境污染防治、污染源之監測、管理與採樣、公害糾紛之處理與鑑定、環境影響評估、毒物化學物質與環境用藥管理、環境病媒防治、環境品質監測、飲用水管理、垃圾焚化與掩埋、公害防治及排放許可審查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工作項目為:
1.辦理環境保護政策及計畫之規劃、擬議及執行。
2.辦理環境保護法規之研訂。
3.辦理環境品質保護及環境管理業務。
4.環境保護國際公約之因應對策研擬。
5.推動綠色消費及節能減碳。
6.辦理環境教育與相關宣導業務。
7.辦理各類環境污染之公害糾紛調處及陳情。
8.辦理各類環境污染監測及資料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