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行政的工作內容是基於文化行政之知能,對文化人才培育與獎掖、文化交流與合作、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傳承與宣揚、文化藝術傳播與發揚、藝文活動創作與展演及文化設施經營管理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執行工作等,工作內容較為廣泛,可以參考下方表格內容。(部分列出)
※文化部綜合規劃司
1.本部施政方針、重要措施與政策之研擬、協調及規劃。
2.國內外重大文化趨勢、政策、措施與議題之蒐集、評析及研議。
3.本部中長程計畫、年度施政計畫、先期作業與重要會議決議事項之追蹤、管制、考核及評估。
4.本部綜合性法規之研擬及訂修。
5.本部綜合性業務資料之蒐集、彙整、建置、出版及推動。
6.文化法人與公益信託之設立及督導。
7.民間資源整合與跨領域人力發展之規劃、審議、協調、獎勵及推動。
8.文化志工與替代役之培訓、管理、輔導及獎勵。
9.本部公共關係及新聞媒體聯絡業務。
10.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
※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1.文化資產、文化設施、博物館、社區營造政策與法規之規劃、研擬及推動。
2.文化資產、文化設施、博物館、社區營造之人才培育規劃與業務資料之蒐集及出版。
3.文化資產應用與展演設施產業相關事項之規劃、研議及推動。
4.文化設施興建、整建及相關營運管理計畫之規劃、審議、輔導、考核及獎勵。
5.博物館之設立、輔導、評鑑、督導及交流。
6.社區營造計畫之審議、協調、輔導、考核及獎勵。
7.其他有關文化資源事項。
※文創發展司
1.文化創意產業政策之規劃、業務整合、協調及督導。
2.文化創意產業相關法規之研擬及訂修。
3.文化創意產業之人才培育及交流合作。
4.文化創意產業調查指標與資料之研擬、建置及出版。
5.文化創意產業獎補助、融資、投資等財務融通機制之規劃及推動。
6.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與產業聚落之規劃、審議、輔導、考核及獎勵。
7.文化創意產業與科技應用之研擬及推動。
8.文化創意產業跨界加值計畫之研擬及推動。
9.時尚、文化科技結合等計畫之研擬及推動。
10.財團法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研究院之監督及輔導。
11.其他有關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事項。
※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
1.電影產業政策之規劃及推動。
2.電影產業法規之研擬及訂修。
3.廣播、電視產業政策之規劃及推動。
4.廣播、電視產業法規之研擬及訂修。
5.流行音樂產業政策之規劃及推動。
6.流行音樂產業法規之研擬及訂修。
7.電影、廣播、電視及流行音樂類財團法人之監督及輔導。
8.其他有關電影、廣播、電視及流行音樂發展事項。
※人文及出版司
1.人文素養之培育、規劃、協調、輔導及推動。
2.文學創作之人才培育及交流。
3.多元文化保存、融合與發展政策之研擬、規劃、宣導、獎勵及推動。
4.出版產業政策及法規之規劃、研擬、輔導、獎勵及推動。
5.出版產業交流合作及人才培育。
6.出版產業業務資料、指標之研擬、蒐集、規劃及出版。
7.出版產業類財團法人之監督及輔導。
8.政府出版品政策與法規之規劃、研擬、輔導、獎勵及出版資源之調查、研究發展、資訊公開。
9.公有文化創意資產之圖書、史料等之利用、管理與政府出版品之推廣、銷售、寄存及交流。
10.其他有關人文及出版事項。
※各地縣市文化局
1.辦理文化藝術活動推廣業務
2.博物館展場服務事項規劃與執行
3.文物保管與傳統建築聚落史蹟之保存與再利用
4.民間文學推廣
5.辦理視覺及表演藝術活動策劃執行
6.文化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