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行政的工作內容主要為:一般行政管理、公共關係、通譯、文書處理、速記、議事、事務管理、物料管理、財產管理、倉庫管理、採購、出納、打字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一、一般行政管理:含一般綜合性行政業務及管理方法之處理與改進等。
二、公共關係:含對外關係之溝通、協調、聯繫及新聞發布等。
三、通譯:含訴訟案件開庭傳譯、法官履勘傳譯及司法行政文書業務等。
四、文書處理:含工作計畫與工作報告之彙編、公文之收發、繕校、印信典守、登記、檢查、稽催及文書資料登記等
五、速記:含應用簡單文字或特定符號,為語言記錄等。
六、議事:含會議規範研擬應用、議程編排、議事資料蒐集、紀錄製作、議事文件撰擬整理及議場事務處理等。
七、事務管理:含辦公物品、公務車輛、辦公處所、宿舍、集會、工友及員工福利之管理等。
八、物料管理:含物料目錄與管理章則之編訂、物料之驗收、登帳、儲存、保管、包裝、發放、調撥、盤存盈虧、交運提運、廢料利用、剩餘物料及呆料之處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