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國家安全及偵辦重大犯罪,須將自身專業運用於調查工作上。
一、維護國家安全:
1.國內安全及犯罪調查、防治。
2.協調執行機關保防、全國保防、國民保防等教育。
3.國外安全調查、蒐集、建檔、研析兩岸情勢及犯罪活動資料。
4.上級機關特交有關國家安全及利益的調查、保防工作。
5.線索發掘:內亂、外患、洩漏國家機密、貪瀆及賄選、重大經濟犯罪、毒品、洗錢、電腦、 組織等重大犯罪。
二、偵辦重大犯罪:
1.內亂、外患、洩漏國家機密、貪瀆及賄選、重大經濟犯罪、毒品、洗錢、電腦、 組織等重大犯罪。
2.協助跨國犯罪案件。
3.協助兩岸犯罪案件。
三、科技支援:
1.化學、文書、物理、生物跡證、資安等 鑑識工作。
2.管理支援通訊監察及蒐證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