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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外交特考考試科目

外交特考:外交領事人員

組別第一試考試科目第二試
英文組一1. 國文(作文與測驗)
2. 綜合法政知識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
3. 國際關係與近代外交史
4. 國際傳播
5. 外國文(含新聞書信撰寫與編譯)
6. 國際經濟
7. 國際法(含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113年修改為:國際公法>
1.中文集體口試
2.外語個別口試
法文組
德文組
日文組
西班文組
阿拉伯文組
韓文組
俄文組
義大利文組
土耳其文組
馬來文組
泰文組
葡萄牙文組
越南文組
印尼文組
組別第一試考試科目第二試
英文組二1. 國文(作文與測驗)
2. 綜合法政知識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
◈ 以下科目全英文命題與作答 ◈
3. 外交實務英文寫作
4. 國際關係與近代外交史
5. 國際傳播<113年將刪減此考科>
6. 國際經濟
7. 國際法(含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修改為:國際公法>
1.中文集體口試
2.外語個別口試
組別第一試考試科目第二試
國際法組1. 國文(作文與測驗)
2. 綜合法政知識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
3. 外交實務英文寫作
4. 國際公法<113年修改為:國際公法>
5. 國際關係與近代外交史
6. 國際海洋法及人權法
7. 國際私法、條約法與條約締結法<113年修改為:國際公法(含條約法)>
1.中文集體口試
2.外語個別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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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特考:外交行政人員

組別第一試考試科目第二試
行政組1. 國文(作文與測驗)
2. 綜合法政知識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
3. 英文<113年將刪減此考科>
4. 國際關係與國際現勢
5. 會計學慨要
6. 行政學概要
中文個別口試
資訊組1. 國文(作文與測驗)
2. 綜合法政知識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
3. 英文<113年將刪減此考科>
4. 國際關係與國際現勢
5. 資訊安全與網路管理概要
6. 系統分析及設計與資料庫應用概要
中文個別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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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外交特考成績計算方式


❶、外交特考第一試成績之計算:

 ▍三等外交領事人員【各語組】成績之計算:外國文佔30%,國際關係與近代外交史二科平均成績佔20%,國際公法、國際經濟二科平均成績占30%,其他筆試科目平均成績佔20%。

 ▍三等外交領事人員【英文組二】成績之計算:外交實務英文寫作佔30%,國際關係與近代外交史佔20%,國際公法、國際經濟二科平均成績占30%,其他筆試科目平均成績佔20%。

 ▍三等外交領事人員【國際法組】成績之計算:外交實務英文寫作佔30%,國際公法(含條約法)佔25%,國際關係與近代外交史占15%,其他筆試科目平均成績佔30%。

 ▍四等外交行政人員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❷、三等外交領事人員:若有缺考之科目將以零分計算;外國文(英文組二為外交實務英文寫作)成績不滿60分者或筆試科目中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❸、四等外交行政人員:若有缺考之科目將以零分計算;筆試科目中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❹、三等外交領事人員總成績之計算以第一試佔60%,第二試佔40%(中文集體口試與外語個別口試各佔20%),合併計算總成績後,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 第二試任一口試成績不滿60分者,總成績雖達錄取標準,仍不予錄取。


❺、四等外交行政人員總成績之計算第一試佔80%,第二試佔20%,合併計算總成績後,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 第二試口試成績不滿60分者,總成績雖達錄取標準,仍不予錄取。


※以上詳細內容,請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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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科目

國際經濟商務特考:國際經濟商務人員


113年國際經濟商務特考各類科組考科刪減國際公法及國際私法

經濟部考量商務人員辦理推動貿易、商業合作或招商引資,直接援引國際私法規範機會甚少;又為考試選才條件友善化,兼顧減輕應考人負擔,調整本考試經建行政職系各類科組應試科目數,均減列一科。
※【國際經貿法律組】還是保有國際法(含國際公法、條約締結法、維也納條約公約)此項考科。
組別第一試考試科目第二試
英文組1. 國文(作文與測驗)
2. 外國文(就報考之語組應試)
3. 外語個別口試(就報考之語組應試)
4. 經濟學
5. 國際經濟學(國際貿易理論及實務、國際金融理論)
6. 國際經濟組織
7. 國際公法及國際私法<113年將刪減>
集體口試
德文組
西文組
俄文組
日文組
國際經貿法律組1. 國文(作文與測驗)
2. 英文(含國際貿易政策與法規命令之摘譯與論述)
3. 外語個別口試(英語)
4. 國際經濟法與世界貿易組織之爭端解決
5. 國際經濟學(國際貿易理論及實務、國際金融理論)
6. 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
7. 國際法(含國際公法、條約締結法、維也納條約法公約)
國際經濟商務特考『最新考情』說明會

113年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成績計算方式


❶、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第一試佔80%,第二試佔20%,合併計算總成績後,擇優錄取。


❷、第一試成績之計算,外國文(或英文)、外語個別口試二科平均成績佔40%,其他筆試科目平均成績佔60%。


❸、第一試外國文(或英文)成績或外語個別口試成績未滿60分,或筆試科目中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❹、第二試口試成績未滿60分或總成績未滿50分者,均不予錄取。


※以上詳細內容,請以當年度公告之簡章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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