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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國際經濟商務人員特考考試科目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科
※113年國際經濟商務特考各類科組考科刪減「國際公法及國際私法」
經濟部考量商務人員辦理推動貿易、商業合作或招商引資,直接援引國際私法規範機會甚少;又為考試選才條件友善化,兼顧減輕應考人負擔,調整本考試經建行政職系各類科組應試科目數,均減列一科。※【國際經貿法律組】還是保有國際法(含國際公法、條約締結法、維也納條約公約)此項考科。
共同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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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文(作文與測驗) 2.外國文 | |
類組 | 專業科目 |
各語組 | 1.國際經濟組織 2.經濟學 3.國際經濟組織(國際貿易理論及實務、國際金融理論) 4. 5.外語個別口試 |
國際經貿法組 | 1.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 2.國際經濟法與世界貿易組織之爭端解決 3.國際經濟學(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國際金融理論) 4.國際法(含國際公法、條約締結法、維也納條約法公約) 5.外語個別口試(英語) |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科命題大綱
考試科目 | 命題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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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濟學 | 1.國際貿易理論 2.國際貿易政策 3.國際收支與匯率決定 4.國際金融市場與政策 |
國際經濟組織 | 1.世界貿易組織(WTO) 2.區域經貿組織或協定概論(APEC、EU、NAFTA、ASEAN、AEC、TPP、RCEP、FTAs) 3.多邊、雙邊、複邊經貿組織之協定對全球經貿發展之關係 4.其他國際經濟組織概論(World Bank、IMF、OECD等) |
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 | 1.國際公法 2.國際私法 |
國際經濟法與 世界貿易組織之爭端解決 | 1.國際貿易法 2.國際投資法 3.世界貿易組織之爭端解決 |
國際經濟學 (含國際貿易理論及實務、國際金融理論) | 1.國際貿易理論與政策 2.國際貿易協定之規範與經濟分析 3.國際收支與匯率決定 |
國際法 (含國際公法、條約締結法、維也納條約法公約) | 1.國際公法一般性領域之法律議題 2.條約、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與條約協定締結有關之國際法律議題與條約協定締結有關之我國國內法律議題(含中華民國憲法及條約締結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