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特考專區
外交領事人員工作內容
1.辦理各項涉外事務,秉承政府訓令執行外交政策。代表本國政府與外國政府進行談判及協商,並透過此一過程增進國家利益。
2.辦理接待訪賓之禮賓工作,包括機場接送、宴會安排、參訪導覽及傳譯等工作。
3.保護居住在國外之我國僑民,協助本國各政府機關蒐集本國所需各種資訊。
4.辦理護照製發、外國人訪台簽證及文件證明等領事事務業務。
5.在駐外館處兼辦有關外交事務之各項行政庶務,包括電務、總務、會計及人事業務等。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工作內容
1.運用我WTO會員國身分,加強與各國之雙邊經貿關係,爭取我國實質經貿利益。
2.促進雙邊貿易,尤其加強出口拓銷。
3.協助我商進行國際投資,並爭取僑外投資及技術合作。
4.配合辦理我駐外館處業務,推動我參與國際經貿組織。
5.駐外行政業務。
外交行政人員工作內容
1.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各項行政庶務,包括電務、總務、會計及人事業務等。
2.駐外館處交辦其他相關行政業務。
外交特考職前訓練
外交特考於12月中旬正式放榜約一個月後統一受訓,分為國內及國外兩階段。
國內半年: 約隔年1月份開始第一階段教育訓練為期半年時間,受訓講習內容採實務為主、理論為輔的原則,旨在加強學員政治、外交、經濟、文化等及語文方面之知能,綜合各項應訓課題,融入台灣主體意識及台灣民主化與人權發展議題,設計平行整合與垂直連貫的漸進式課程,俾學員在訓滿分發至各單位服務後,能立即投入工作,協助外交部業務推動;並教授社交舞、高爾夫球、品酒、駕駛、演講等社交工具。受訓期間津貼約43,350元,受訓合格後約4.7萬。
國外一年: 國內訓練結束後,有機會至國外進行一年語言訓練(視外交部及經濟部當年度規劃),學雜費免費之外另給受訓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