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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法務官》113年報考時間、考科、資格一次看,一般民眾也可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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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4/08/05
更新時間:2024/08/05
國防法務官》113年報考時間、考科、資格一次看,一般民眾也可報名!
113年國防法務官考試,大學畢業生皆可報考
考試院說明,國防法務官考試開放一般大學畢業生皆可報考,應考學歷資格條件原則上參考律師、司法官考試,並依現役軍官、後備役軍官、未具現役或後備役軍官3種身分,分別訂有年齡限制,如係未具現役或後備役軍官資格者,限20歲以上,32歲以下。
113年國防法務官考試_報考時間
為配合國防法律事務之用人需要,以及基於確保考試之公平、公正性,國防法務官考試由考試院辦理,爰訂定國防法務官考試辦法,廣納優質法律專業人才,提升國軍整體法律專業質量。
報名日期 | 113/8/7-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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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 | 113/10/19-10/20 |
口試日期 | 114/1/18 |
放榜日期 | 筆試放榜:113/12/3 口試放榜:114/1/24 |
需用人數 | 18名 |
考試地點 | 僅設台北考區 |
簡章下載 | ➜113年「國防法務官」簡章 |
113年國防法務官考試_考試科目
國防法務官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第一試錄取者,得應第二試。
◈ 考科「陸海空軍刑法與軍事審判法」TKB百官網暫無課程。
筆試科目 | 1.憲法與行政法 2.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陸海空軍刑法與軍事審判法 5.國文(作文)與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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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試(口試) | 第二試採集體口試 |
國防法務官考試題型▾▾國防法務官考試應試科目國文(作文)與英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國文(作文)採申論式試題,英文採測驗式試題,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除國文(作文)與英文外,均應附發法律條文。 | |
國防法務官考試成績計算方式▾▾𝓐. 國防法務官考試第一試按應考人第一試成績高低順序,依用人需求名額加20%擇優錄取,但第一試有一科目成績為零分或除國文(作文)與英文以外其他科目合計成績未達450分者,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𝓑. 國防法務官考試以應考人第一試及第二試成績合併計算總成績,並依用人需求名額擇優錄取,但第二試成績未滿60分者,不予錄取。第二試缺考者,以零分計算。 |
113年國防法務官考試_報考資格
國防法務官資格(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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𝓐. 現役軍官45歲以下。
𝓑. 退伍未逾5年或曾志願入營經解除召集逾1年且未逾3年之後備役軍官:上尉40歲以下;中尉、少尉35歲以下。
𝓒. 未具現役或後備役軍官資格:20歲以上,32歲以下。
國防法務官資格(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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𝓐. 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法律、法學、司法、財經法律、財金法律、政治法律、海洋法律、科技法律、政治、行政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𝓑. 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曾修習與本考試所定國文(作文)與英文外之應試科目至少二科,每科至少修滿二學分以上,有證明文件。
113年國防法務官考試_入職與任用
考試院進一步說明,本考試非屬公務人員考試,國防法務官係以軍官身分任用,因此,本考試錄取人員如為後備役軍官、未具現役或後備役軍官資格者,須依國防部規定辦理志願入營或入伍,取得現役軍官任職資格,才可接受由國防部辦理的國防法務官專業訓練,經專業訓練成績及格,始完成考試程序,由國防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國防部分發任用。➜ 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