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運招考-2024中捷招考
台中捷運招考考試科目
- 運務類
- 維修類
- 身障類
- 原民類
A01 站務員(車務類) | 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 1.綜合科目(數理邏輯、捷運法規及常識) |
B01 技術員(電子電機類) | 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 基本電學 |
B02 技術員(機械類) | 機件原理 |
D01 事務員 | 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 綜合科目(數理邏輯、捷運法規及常識) |
E01 站務員(車務類) | 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 綜合科目(數理邏輯、捷運法規及常識) |
台中捷運考試成績計算
一、中捷招考成績計算方式:
(一) 第一試(筆試):1. 各科原始分數滿分以100分計。
2. 筆試(共同科目或專業科目)其中一科零分或缺考者,不得參加第二試(面試)。
3. 共同科目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占第一試(筆試)成績70%,依加權後之筆試成績排序,並依下列原則計算參與第二試(面試)名額(以下人數計算如不足1人以1人計):
(1)各類科按正取名額10人(含)以下,面試人數比例為正取人數之6.5倍;正取名額11人(含)以上,面試人數比例為正取人數之4.5倍。
(2)應考人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不得參加第二試(面試)。
4. 第一試(筆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專業科目、共同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能否參加第二試(面試)之排序,如仍為同分者,則增額參加第二試(面試)。
(二) 第二試(面試):
1. 以面試委員評定之平均分數計算面試成績。
2. 面試依應考人學、經歷及面試之反應表現等進行綜合評核,職涯發展測驗、電話訪談僅供面試參考,不列入面試成績計算,惟缺考職涯發展測驗者不得參加面試。
二、中捷招考錄取標準:
(一)所有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二位數,第三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二)以第一試(筆試)加權分數及第二試(面試)平均分數各佔50%,計算總成績,總成績在公告正取人數以內,按總成績高低排序,擇優錄取。
(三)若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專業科目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順序;筆試專業科目成績相同時,再以面試平均分數高低比序;經以上各項比序後仍分數相同,採同分錄取。
(四)筆試、面試其中一項成績零分或缺考(含職涯發展測驗)者、面試平均成績未達70分者及個人報名資料(含自傳、甄試資格證明文件等)有缺漏者,不得列為正取或備取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