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地特四等-戶政

114年高普考戶政需用人數公告
✔高考戶政招考10名✔普考戶政招考37名
113年地方特考戶政需用人數公告
✔地方特考四等戶政招考29名、增列11名共40名◈報考資訊 | ◈考試科目 | ◈工作內容 |
◈薪水說明 | ◈歷年錄取率 | ◈報考資格 |
■ 高普考-戶政介紹
高普考戶政主要是基於戶政政策與計畫之擬定、戶政法令之制(訂)定與解釋、戶政業務之規劃、督導及實施,以達成健全戶政制度、落實戶政管理、精確人口統計、貫徹人口政策、完善戶政資訊、強化為民服務之目的。
■ 114年普考/地方特考四等_戶政報考資訊
報名日期 | 普考:114/03/11-03/20 地特四等:114/09/09-09/18 |
---|---|
考試日期 | 普考:114/07/04-07/05 地特四等:114/12/06-12/07 |
需用人數 | 普考戶政:37名 地特四等:尚未公告 |
■ 113年普考/地方特考四等_戶政報考資訊
報名日期 | 普考:113/03/12-03/21 地特四等:113/09/10-09/19 |
---|---|
考試日期 | 普考:113/07/05-07/06 地特四等:113/12/07-12/08 |
放榜日期 | 普考:113/09/18 地特四等:114/03/05 |
需用人數 | 普考戶政:45名(含增列) 地特四等:40名(含增列) |
■ 普考/地方特考四等_戶政考試科目
「※」採測驗試題 「◎」 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 ||
---|---|---|
考試類科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戶政 |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
◎ 3.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4.行政法概要 5.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
■ 普考/地方特考四等_戶政工作內容
戶政的工作內容是基於戶政之知能,對國籍與戶籍政策及制度、國籍與戶籍行政相關法規之擬訂、居住及遷徙自由之保障、戶籍認定及登記、國籍認定與變更、戶口查對校正、人口政策、人口統計、人口問題分析、國際人口問題技術合作、戶口及僑民調查、姓名使用、國民身分證核發與管理、戶籍資料連結與提供、印鑑證明使用與管理、街路門牌編釘及簡政便民服務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 普考/地方特考四等_戶政薪水介紹
考試名稱 | 職等 | 俸額 | 專業加給 | 薪資合計 |
---|---|---|---|---|
普考 | 敘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者 | 20,590 | 21,110 | 41,700 |
■ 普考/地方特考四等_戶政歷年錄取率
近幾年戶政錄取率維持在穩定水準,雖然競爭激烈,但只要準備得當,上榜並非遙不可及! 許多同學透過系統化讀書計畫與有效複習策略成功考取,只要堅持到底,你也可以做到!
▸普通考試戶政歷年錄取率:
|
|||||||||||||||||||||||||||||||||||||||||||||||||||||
■ 普考/地方特考四等_戶政報考資格
普通考試的報考條件相對寬鬆,高中(職)畢業且符合考試規定即可參加。由於不限科系,普通考試成為許多不同背景考生的熱門選擇,特別適合個性外向、善於溝通、喜歡與人互動的考生。普通考試每年穩定開缺,考取後就業穩定,且考試準備的投資報酬率高。
招考類科 | 報考資格 |
---|---|
戶政 | 一、國籍:中華民國國民 二、年齡:年滿18歲以上 三、學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普考/地方特考四等_戶政課程介紹
針對戶政考試,TKB百官網公職提供三種形式的課程來滿足不同學習需求,包括面授、數位、和雲端課程。
考生可以根據個人的學習風格和生活安排,選擇最適合的課程形式。也可以考慮先試聽相關課程,以決定哪種方式最符合自己的需求。
■ 戶政6分鐘課程線上看
【民法-蕭峰老師】6分鐘搶先看: |
【民法-林菲老師】6分鐘搶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