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地特五等-一般民政
➤快訊!114年起,原地方特考五等一般民政增設至初等考試,113年地方特考將移除五等考試。
■ 初等考【一般民政】介紹
初等考一般民政為公職考試招考類科的大宗,以往地方特考五等一般民政報考人數約500人左右,而且固定開缺、缺額穩定。一般民政最大的特色就在於工作地點遍佈全台各鄉鎮市區公所,與其他類組相比,一般民政更容易選填離家近的機關。此外許多公職考試與一般民政考科重複,例如:高普考、警察、關務等,準備一次可以多次上榜!
■ 初等考【一般民政】薪水介紹
114年起全體公職再加薪3%,初等考一般民政起薪上看35K!任用 | 俸額 | 專業加給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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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委任第一職等本俸一級者 | 12,980元 | 20,870元 | 33,850元 |
■ 114年初等考【一般民政】考試時程
每年公職考試時程基本上是固定的,百官網公職建議考生提早準備!名稱 | 初等考【一般民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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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 | 113/10/22-10/31 |
考試日期 | 114/01/04 |
放榜日期 | 預計114/3月初 |
■ 初等考【一般民政】考試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二、年滿18歲以上。
三、學歷不限。
四、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之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考。
五、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22 條第 1 項規定之各款情事之一,考試前發現者,撤銷其應考資格。考試時發現者,予以扣考。考試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至訓練階段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考試及格後發現者,撤銷其考試及格資格,並註銷其考試及格證書。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相關規定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考選法規/公務人員考試法規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