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招考2025/114
台糖工員簡章公告!3/29考試
招考10類組,開缺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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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糖招考科目(筆試)
台糖工員考試之筆試命題相當高中(職)程度,採選擇題(單、複選)及非選擇題。※下表為2025年台糖工員考試科目,詳細考科請依該年度台糖工員簡章為主。
招考類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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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組 | 國文(公文寫作)(10%) 英文(英翻中)(10%) |
A.民法概要(總則、債及物權)(40%) B.商業概論(40%) |
業務 | A.民法概要(總則、債及物權)(40%) B.商業概論(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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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勤銷售 | A.民法概要(總則、債及物權)(40%) B.行銷實務(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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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 | A.民法概要(總則、債及物權)(40%) B.土地法規概要(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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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備加油站長 | A.石油管理法及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40%) B.工安環保法規(40%) 包含:職業安全衛生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及施行細則、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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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 | A.基礎化學(40%) B.化學工業概論(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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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農業 | A.民法概要(總則、債及物權)(40%) B.農業經營與管理(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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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 機械(糖業鐵路) |
A.機件原理(40%) B.機械電學(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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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 | A.基本電學(40%) B.電工機械(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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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糖業鐵路) | A.土木建築概要(40%) B.施工規劃及控制概要(40%) |
※若有異動,以台糖招考簡章或台糖公司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台糖招考筆試時間與題型:
節次 | 測驗科目 | 預備 | 測驗時間 |
---|---|---|---|
第一節 | 共同科目 | 13:10 | 13:20-14:20 |
第二節 | 專業科目A | 14:50 | 15:00-16:00 |
第三節 | 專業科目B | 16:30 | 16:40-17:40 |
※選擇題(單、複選)以2B鉛筆劃記作答;非選擇題以藍、黑色原子筆或鋼筆作答。
■ 台糖招考第二試測試內容(體測/口試):
招考類別 | 複試項目 |
---|---|
身心障礙組 | 口試 |
業務 | 口試 |
外勤銷售1/2 | 1.口試 2.體測 |
地政 | 1.口試 2.體測 |
儲備加油站長 | 口試 |
化工1/2 | 1.口試 2.體測 |
一般農業1/2 | 1.口試 2.體測 |
機械1/2/(糖業鐵路) | 1.口試 2.體測 |
電機1/2 | 1.口試 2.體測 |
土木(糖業鐵路) | 1.口試 2.體測 |
一、台糖招考體能測試
一律採合格制、不另予計分,未通過即淘汰,相關規則及標準請詳下表:
項目 | 施測內容 | 合格標準 |
---|---|---|
負重20公斤重物跑走50公尺 | 1.肩扛(或手抱)20公斤重物,跑走50公尺(直線25公尺越過折返點返回)。 2.測試時戴安全帽、手套。 3.測試過程中如需休息,可將重物放於地面,但時間仍照算。 |
時間在15.00秒(含)以內 |
※註1.參加體能測試時,請穿著運動服(或輕便服裝)及運動鞋,不得穿皮鞋或赤腳應考。
※註2.各類別體能測試項目不合格者即不予錄(備)取。
※註3.現場備有護膝、護肘,應考人可選擇是否穿戴。
※註4.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
(1)未依規定繞過折返點。
(2)將重物拖行、滾動等非適當之動作。
(3)測試時未配戴安全帽、手套。
(4)跑走時間超過合格標準。
※註5.請應考人衡量自身之身心狀況,再行報考。
二、台糖招考口試
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進行綜合評分。
1.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
2.言辭(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才識(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工作適應性等)。
台糖招考成績計算
一、台糖招考筆試成績計算:
1.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一)共同科目占第一試(筆試)成績 20%(國文(公文寫作)占 10%、英文(英翻中)占 10%), 專業科目 A 及專業科目 B 占第一試(筆試)成績 80%(A、B 各占 40%)。
(二)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 A 和專業科目 B 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三)第一試(筆試)成績有一科目零分(含缺考)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四)第一試(筆試)成績與具特殊身分或證照加分之和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五)第一試(筆試)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專業科目A原始分數、(2)專業科目B原始分數、(3)共同科目原始分數、(4)共同科目國文原始分數、(5)共同科目英文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能否參加第二試之排序,再相同時,增額參加第二試。
2、加分規定:
(一)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者,檢具身分證明經查核屬實,第一試(筆試)成績得加分 15%。
1.同時具有上述二種身分者,仍以加分 15%列計。
2.報考「身心障礙組」類別僅針對原住民身分者予以加分,檢具原住民身分證明經查核屬實者,第一試(筆試)成績得加分15%。
(二)報考「身心障礙組」、「外勤銷售 2」及「一般農業 2」類別,並符合設籍花蓮、臺東身分,檢具戶籍謄本資料並經審核通過者,其第一試(筆試)成績得加分 15%,如 同時兼具原住民身分者第一試(筆試)成績得加分20%。
(三)具備「附錄」各類別所定證照者,檢具相關證明並經審核通過者,第一試(筆試)成績得加分單一級或丙級 5%、乙級 10%、甲級 15%。
(四)上述(一)~(三)加分條件採擇優列計,應考人如同時具有二種以上身分或加分條件者,仍僅依較高加分比率採計一次。
(五)加計後第一試(筆試)總成績逾100分者,以100分計。
二、台糖複試成績計算:
(一)口試成績以100分計,未達60分(含缺考)者,不予錄(備)取。
(二)體能測試一律採合格制,不另予計分,未通過即不予錄(備)取。
三、台糖甄試總成績計算:
(一) 第一試(筆試)總成績占 70%,第二試(口試)成績占 30%。
(二)「外勤銷售 1」、「外勤銷售 2」、「地政」、「化工 1」、「化工 2」、「一般農業 1」、「一 般農業 2」、「機械 1」、「機械 2」、「機械(糖業鐵路)」、「電機 1」、「電機 2」、「土木(糖業鐵路)」等類別,第二試(體能測試)採合格制,未通過者不予錄(備)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