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電信網路規劃設計及維運
115年中華電信【電信網路規劃設計及維運】考試資格
一、共同資格
(一) 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 兵役:不限。
(三) 性別:不拘。
(四) 年齡:不限。依勞動基準法第54條規定,勞工年滿65歲,雇主得強制其退休。
(五) 學歷及其他規定:
1. 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2. 相關科系的認定,以學位證書所載科系對應「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科標準分類」或「教育部大專校院一覽表」為準。
3. 國外、大陸或港澳學歷須符合教育部相關學歷採認規定,並檢附中文譯本及規定的驗證文件。
4. 未能提出符合規定的學歷驗證文件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5. 一般報考者須於115年5月15日以前取得學位或畢業證書。
6. 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並須於115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符合規定的學位或畢業證書。
7. 通過第一試後,須於第二試報到時繳驗相關資格證明文件。
二、電信網路規劃設計及維運個別資格
| 資格項目 | 資格條件 |
|---|---|
| 學歷條件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
| 指定學門 | 資訊通訊科技學門、工程及工程業學門、建築及營建工程學門等相關科系。 |
| 辨色能力 | 須具有正常辨色能力,色弱或色盲者請勿報考。 |
三、職缺工作條件提醒
| 工作條件 | 說明 |
|---|---|
| 駕照要求 | 部分工作地區要求具備普通小型汽車駕照,或同時具備普通重型機車及普通小型汽車駕照;並非所有職缺的要求都相同。 |
| 輪班與出勤 | 部分職缺須配合24小時輪班、夜間輪值或假日出勤,實際工作方式依分發單位規定。 |
| 工作地區 | 各類組分發地區、駕照條件及輪班需求不同,錄取後須依志願選填結果前往分發單位任職。 |
※報考資格以學歷、指定學門及正常辨色能力為主;駕照與輪班屬於各工作地區的職缺條件,報名前請詳閱簡章中的類組備註。
115年中華電信【電信網路規劃設計及維運】考試科目
電信網路規劃設計及維運的普通科目為英文與邏輯思維,專業科目為計算機概論、基本電學及電腦網路與通信系統。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 科目類別 | 考試科目 | 測驗方式 |
|---|---|---|
| 普通科目 | 英文 | 選擇題 |
| 邏輯思維 | ||
| 專業科目 | 計算機概論 | 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
| 基本電學 | ||
| 電腦網路與通信系統 |
筆試日期與節次
| 節次 | 測驗科目 | 預備時間 | 測驗時間 |
|---|---|---|---|
| 第一節 | 專業科目 | 13:50 | 14:00~15:30 |
| 第二節 | 普通科目 | 16:00 | 16:10~17:10 |
1. 筆試日期:115年3月14日(星期六)。
2. 筆試地點:分雙北、臺中及高雄三個考區舉行。
3. 應考人須依入場通知書指定的時間及地點應試。
4. 測驗當日須攜帶具有本人照片的雙身分證件正本;未依規定攜帶者不得入場。
第二試:口試
| 項目 | 說明 |
|---|---|
| 測驗日期 | 115年5月16日(星期六)至5月17日(星期日)。 |
| 測驗地點 | 集中於雙北考區舉行,實際時間及地點以入場通知書為準。 |
| 測驗項目 | 口試。 |
| 資格審查 | 第二試報到時須繳驗學位證書、身分證明及簡章要求的相關文件。 |
※電信網路規劃設計及維運第二試為口試,不需參加電信線路建設與維運類組的現場體能測試。第二試實際時間、應繳文件及注意事項,請以入場通知書及甄試網站公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