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業務類】行銷業務推廣
中華電信招考業務類考試資格
一、共同資格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兵役:不限。
(三)性別:不拘。
(四)年齡:不限查勞動基準法第 54 條規定,勞工年滿65歲,雇主得強制其退休) 。
(五)其他:
1.各類組學歷條件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2.各遴選類別之學歷條件中之學歷有「指定學院」或「相關科系」之認定,以學位證書為準。
(1)學歷條件中為理學院、工學院者,學位證書中應分別載明取得「理學學士」、「工學學士」學位;
(2)學位證書如係國外或大陸港澳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之規定,並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認)證。目前尚未經前述單位驗(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3)如未能出具前項單位驗(認)證之證明,將不符合所規定之資格條件,不得入場參加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
3.畢業證書資格條件限於112年2月18日(含)前取得。
二、個別資格
招考類組 | 報考資格 |
---|---|
行銷業務推廣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
【中華電信招考業務類】考試科目
招考類組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
行銷業務推廣 | 英文 | 1.企業管理 2.行銷學 |
• 筆試日期與節次
節次 | 科目 | 預備時間 | 測驗時間 |
---|---|---|---|
第一節 | 專業科目 | 13:50 | 14:00~15:30 |
第二節 | 普通科目 | 16:00 | 16:10~17:10 |
2.測驗地點:分雙北、台中及高雄三個考區同時舉辦
3.務必攜帶具本人照片之雙身分證件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