菁英儲備人員 (錄取人員先分發至營業單位歷練銀行業務)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研究所(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學位(畢業)證書。 2.語言檢定:取得相當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含)以上證書(詳附錄)。 ◎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
※進用職等/級得調整條件: (單一銀行未滿六個月工作經驗,不予採計。) 自109年起曾任公民營銀行(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以8等1級資格進用: 1.徵授信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2.外匯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3.總行單位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須於口試時提出服務機構開立職務經歷證明。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具金融機構或派駐海外工作經驗。 2.具其他語言能力檢定證書。 3.其他相關資料:如有考取其他各項金融證書及其他技能檢定等個人優良證明資料,請一併檢附以供口試評分時參考。 |
法務儲備人員 (錄取人員先分發至營業單位歷練銀行業務)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法律系所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2.語言檢定:取得相當全民英檢(GEPT)中級(含)以上證書(詳附錄)。 ◎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
※進用職等/級得調整條件: (單一銀行/機構未滿六個月工作經驗,不予採計。) 1.自109年起曾任法務相關工作1年以上者,以6等8級資格進用。 2.自109年起曾任公民營銀行(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催收、債管、法務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以7等1級資格進用。
※須於口試時提出服務機構開立職務經歷證明。 |
一般行員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學歷: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專科以上畢業(學位)證書。 ◎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
※進用職等/級得調整條件: 1.具初階外匯證書者以5等10級資格進用。 2.語言檢定:取得相當全民英檢(GEPT)中級(含)以上證書(詳附錄),以6等5級資格進用。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普通重型機車或小客車駕照。 |
一般行員 (身心障礙組)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專科以上畢業(學位)證書。 2.領有政府機關所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應於114年5月7日17:00前,依網路報名程序上傳於錄取名單公告日(114年6月30日)仍為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正反面(證明文件需於進用時仍為有效期間內)。 ◎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
※進用職等/級得調整條件: 1.具初階外匯證書者以5等10級資格進用。 2.語言檢定:取得相當全民英檢(GEPT)中級(含)以上證書(詳附錄),以6等5級資格進用。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普通重型機車或小客車駕照。 ◎「一般行員-身心障礙組」類別擔任工作為營業單位(分行)之櫃台人員,因工作內容屬第一線服務人員,須與公眾接觸且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或以上)。請應考人衡量自身之身心狀況後,審慎報考。" |
一般行員 (原住民組)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專科以上畢業(學位)證書。 2.限具「原住民」身分者報考,並於114年5月7日17:00前,依網路報名程序上傳原住民族身分之戶籍謄本(戶籍謄本申請日期須為114年4月1日(含)以後始為有效) ◎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
※進用職等/級得調整條件: 1.具初階外匯證書者以5等10級資格進用。 2.語言檢定:取得相當全民英檢(GEPT)中級(含)以上證書(詳附錄),以6等5級資格進用。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普通重型機車或小客車駕照。 |
經驗行員 (存匯組)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專科以上畢業(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 (單一銀行未滿六個月工作經驗,不予採計。)自109年起曾任公民營銀行營業單位 (不含農漁會、郵局、信用合作社)存匯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普通重型機車或小客車駕照。 |
經驗行員 (徵授信組)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專科以上畢業(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 (單一銀行未滿六個月工作經驗,不予採計。)自109年起曾任公民營銀行營業單位(不含農漁會、郵局、信用合作社)企金徵授信業務(不含催收)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普通重型機車或小客車駕照,且可獨自駕駛上路。 ※本甄試類別進用後,將採特別考核機制(請參閱第26頁)。 |
總行外匯人員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專科以上畢業(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 (單一銀行未滿六個月工作經驗,不予採計。)自109年起曾任公民營銀行 (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 3年以上,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外匯(進口、出口、匯兌)相關工作經驗。 (2)外匯業務行銷經驗(如行銷企劃、客戶額度規劃等)。 ※須於口試時提出服務機構開立職務經歷證明。 3.語言檢定:取得相當全民英檢(GEPT)中級(含)以上證書(詳附錄)。 4.專業證書:取得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具普通重型機車或小客車駕照。 2.敬業、負責、工作態度良好。 3.同時具備外匯進出口、存匯及外匯業務行銷經驗。
※工作內容說明: 1.進口開狀及到單文件審核等相關業務。 2.國外匯出及匯入款作業。 |
個金前置協商/行銷人員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 (單一銀行未滿六個月工作經驗,不予採計。) 自109年起曾任公民營銀行總行單位(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個金前置協商及調解、行銷企劃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進用職等/級得調整條件: (單一銀行未滿六個月工作經驗,不予採計。) 1.自109年起曾任公民營銀行總行單位(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3年以上者,以7等8級資格進用。 2.自109年起曾任公民營銀行總行單位(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4年以上者,以8等1級資格進用。
※口試得加分條件: 1.熟悉 office 及 excel 操作。 2.善於溝通、有良好抗壓性、獨立作業 與邏輯思考能力。 |
企金危老貸款/應收帳款人員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 (單一銀行未滿六個月工作經驗,不予採計。) 自109年起曾任公民營銀行總行單位(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都更及危老貸款、專案融資、企金應收帳款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進用職等/級得調整條件: (單一銀行未滿六個月工作經驗,不予採計。) 1.自109年起曾任公民營銀行總行單位(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3年以上者,以7等8級資格進用。 2.自109年起曾任公民營銀行總行單位(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4年以上者,以8等1級資格進用。
※口試得加分條件: 1.熟悉 office 及 excel 操作。 2.善於溝通、有良好抗壓性、獨立作業 與邏輯思考能力。 |
數位分析/行銷企劃人員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 (單一銀行未滿六個月工作經驗,不予採計。) 自109年起曾任公民營銀行總行單位(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數位分析、數位行銷企劃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進用職等/級得調整條件: (單一銀行未滿六個月工作經驗,不予採計。)
1.自109年起曾任公民營銀行總行單位(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3年以上者,以7等8級資格進用。 2.自109年起曾任公民營銀行總行單位(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4年以上者,以8等1級資格進用。
※口試得加分條件: 1.熟悉 office 及 excel 操作。 2.善於溝通、有良好抗壓性、獨立作業 與邏輯思考能力。 |
財務行銷人員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 (單一銀行未滿六個月工作經驗,不予採計。) 自109年起曾任公民營銀行總行單位(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財務行銷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進用職等/級得調整條件: (單一銀行未滿六個月工作經驗,不予採計。) 1.自109年起曾任公民營銀行總行單位(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3年以上者,以7等8級資格進用。 2.自109年起曾任公民營銀行總行單位(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4年以上者,以8等1級資格進用。
※口試得加分條件: 1.熟悉 office 及 excel 操作。 2.善於溝通、有良好抗壓性、獨立作業 與邏輯思考能力。 |
保險專業人員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 (單一銀行未滿六個月工作經驗,不予採計。) 自109年起曾任公民營銀行總行單位(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保險商品企劃、保險案件審核、保險業務管理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進用職等/級得調整條件: (單一銀行未滿六個月工作經驗,不予採計。) 1.自109年起曾任公民營銀行總行單位(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3年以上者,以7等8級資格進用。 2.自109年起曾任公民營銀行總行單位(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4年以上者,以8等1級資格進用。
※口試得加分條件: 1.熟悉 office 及 excel 操作。 2.善於溝通、有良好抗壓性、獨立作業 與邏輯思考能力。 |
財產管理專業人員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 (單一銀行未滿六個月工作經驗,不予採計。) 自109年起曾任公民營銀行總行單位(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財產管理(都市更新)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進用職等/級得調整條件: (單一銀行未滿六個月工作經驗,不予採計。) 1.自109年起曾任公民營銀行總行單位(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3年以上者,以7等8級資格進用。 2.自109年起曾任公民營銀行總行單位(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4年以上者,以8等1級資格進用。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具備不動產估價師、地政士證照。 2.熟悉 office 及 excel 操作。 3.善於溝通、有良好抗壓性、獨立作業 與邏輯思考能力。 |
儲備理財人員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專科以上畢業(學位)證書。 2.無工作經驗或曾任公民營銀行(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未逾2年工作經驗者。 3.專業證書:須同時具備下列證書 (1)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2)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資格測驗。 (4)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法規測驗。 (5)投信投顧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四擇一)。 (6)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須於報到時仍在有效期間內)。 ◎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
※口試得加分條件: 考取其他金融證書、語言能力及其他技能檢定等個人優良證明資料,請一併檢附供評分參考。 |
財富管理專案企劃人員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商業、管理、銀行保險、財稅金融、資訊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金融機構5年以上財富管理規劃相關工作經驗。 ※須於口試時提出工作經歷說明表並親簽。 3.專業證書: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專業證書。 (1)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法規測驗。 (2)投信投顧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四擇一)。 (3)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口試得加分條件: 考取其他金融證書、語言能力及其他技能檢定等個人優良證明資料,請一併檢附供評分參考。
※工作內容說明: 1.財富管理業務經營分析及業務機會挖掘:依據外部趨勢、客戶數據分析(如客群分布、客戶偏好)、產品分布及通路動能狀況,識別潛在業務機會、提升經營效能。 2.財富管理業務策略規劃:根據業務經營分析,制定本行財管獲利模式,並依其模式訂定年度、季度跨產品策略及通路策略(如線上及線下銷售模式整合)。 3.須具備數據分析及溝通協調整合能力。 |
理財商品PM人員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商業、管理、銀行保險、財稅金融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曾任金融機構投資商品PM相關工作經驗5年以上。 ※錄取後將視個人工作經歷分派為信託商品PM人員或保險商品PM人員。 ※須於口試時提出工作經歷說明表並親簽。 3.專業證書:具備下列專業證書(四擇二): (1)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法規測驗。 (2)投信投顧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四擇一)。 (3)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試用期滿前應取得並完成上列四類證書登錄作業。
※口試得加分條件: 考取其他金融證書、語言能力及其他技能檢定等個人優良證明資料,請一併檢附供評分參考。
※工作內容說明: 1.分析金融市場,推薦合適商品並制定銷售策略。 2.開發、上架、維護銀行理財商品,並進行風險及績效管理。 3.策劃財富管理產品推廣行銷,設計服務流程,並遵循法規與風險控管。 |
財富管理輔導專員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專科以上畢業(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不得合計。 (1)曾任公民營銀行理財部門主管,具輔導銷售實務經驗3年以上。 (2)曾任公民營銀行FC(係在銀行擔任理財顧問工作,輔導轄下理財人員推展業務者)2年以上。 ※須於口試時提出服務機構開立職務經歷證明。 3.口試應提出111年起滿2年之個人或轄下人員之業務排名、實際業績統計報表等足資證明理財業務能力之文件。 4.專業證書:須同時具備下列各項測驗專業證書: (1)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2)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資格測驗。 (4)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法規測驗。 (5)投信投顧業務人員資格測驗、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測驗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四擇一)。 (6)衍生性金融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或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 (7)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口試得加分條件: 考取其他金融證書、語言能力及其他技能檢定等個人優良證明資料,請一併檢附供評分參考。 |
資訊儲備人員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資訊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資訊相關工作經驗。 ◎可配合業務需要於假日或夜間工作。 (工作地點:新北市林口區及台北市) ◎工作時間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0-1條及第36條第2項第3款之相關規定。 |
系統管理人員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 曾任2年以上系統管理工作經驗。 ※須於口試時提出工作經歷說明表並親簽。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資訊、理工相關系所背景。 ◎可配合業務需要於假日或夜間工作。 (工作地點:新北市林口區及台北市) ◎工作時間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0-1條及第36條第2項第3款之相關規定。 |
資深系統管理人員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不得合計。 (1)曾任金融機構且擔任系統管理職務合計3年以上。 (2)曾任系統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合計5年以上。 ※須於口試時提出工作經歷說明表並親簽。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具資訊、理工相關系所背景。 2.具Web程式設計經驗。 3.參與30人以上使用者資訊系統專案開發經驗。 4.熟悉Struts、Spring framework及Web Service等程式開發技能。 5.具網路安全設備管理及網路安全分析,Firewall、IPS、AD、Windows及Linux、AIX伺服器管理實務經驗。 ◎可配合業務需要於假日或夜間工作。 (工作地點:新北市林口區及台北市) ◎工作時間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0-1條及第36條第2項第3款之相關規定。 |
程式設計人員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 曾任2年以上系統開發工作經驗。 ※須於口試時提出工作經歷說明表並親簽。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資訊、理工相關系所背景。
◎可配合業務需要於假日或夜間工作。 (工作地點:新北市林口區及台北市) ◎工作時間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0-1條及第36條第2項第3款之相關規定。 |
資深程式設計人員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2.工作經驗: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不得合計。 (1)曾任金融機構且擔任系統開發職務合計3年以上。 (2)曾任系統開發相關工作經驗合計5年以上。 ※須於口試時提出工作經歷說明表並親簽。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具資訊、理工相關系所背景。 2.具Web程式設計經驗。 3.參與30人以上使用者資訊系統專案開發經驗。 4.熟悉Struts、Spring framework及Web Service等程式開發技能。 5.具網路安全設備管理及網路安全分析,Firewall、IPS、AD、Windows及Linux、AIX伺服器管理實務經驗。 ◎可配合業務需要於假日或夜間工作。 (工作地點:新北市林口區及台北市) ◎工作時間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0-1條及第36條第2項第3款之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