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特考2025/114
一般警察特考-薪水待遇(本俸、專業加給)
考試等級 | 二等 | 三等 | 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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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等官階俸級 | 警正三階三級 | 警正四階三級 | 警佐三階三級 |
本俸 | 30,490(俸額290點) | 27,270(俸額245點) | 20,490(俸額150點) |
專業加給 | 25,030 | 24,160 | 20,290 |
合計 | 55,520 | 51,430 | 40,780 |
一般警察特考-警勤加給
級別 | 支給數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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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 | 9,700 |
二級 | 8,730 |
三級 | 7,760 |
一般警察特考-危險加給
級別 | 支給數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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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 | 9,700 |
二級 | 7,760 |
一般警察特考-超勤津貼
自今年(112年)1/1起,行政院核定提高警消人員超勤加班費,上限提高至19000元。一般警察特考-薪水合計
一般警察特考-行政警察
等別 | 本俸+專業加給 | 警勤加給 | 超勤津貼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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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 51,430 | 7,760 ~ 9,700 | 14,000 ~ 19,000 | 73,190 ~ 80,130 |
四等 | 40,780 | 62,540 ~ 69,480 |
一般警察特考-消防警察
等別 | 本俸+專業加給 | 危險加給 | 超勤津貼 | 合計 |
---|---|---|---|---|
三等 | 51,430 | 7,760 ~ 9,700 | 14,000 ~ 19,000 | 73,190 ~ 80,130 |
四等 | 40,780 | 62,540 ~ 69,480 |
※以上薪資金額僅提供參考,實際薪資應以分發報到後之機關核定之薪資為主。
一般警察特考-福利制度
- 子女學費補助
- 各類津貼補助
- 各假別計算說明
學制 | 公立 | 私立 | 夜間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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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 | $500 | ||
國中 | $500 | ||
高中 | $3,800 | $13,500 | - |
高職 | $3,200 | $18,900 | - |
五專前三年 | $7,700 | $20,800 | - |
五專後二年及二專 | $10,000 | $28,000 | $14,300 |
大學及獨立學院 | $13,600 | $35,800 | $14,300 |
項目 | 補助標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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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補助費 | 2個月薪俸額 | |
生育補助費 | 2個月薪俸額 | |
喪葬補助費 | 父母、配偶死亡 | 5個月薪俸額 |
子女死亡 | 3個月薪俸額 |
假別 | 天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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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 | 7-30日 |
事假 | 5日 |
病假 | 28日 |
婚假 | 14日 |
喪假 | 5-15日 |
產前假 | 8日 |
分娩假 | 42日 |
陪產假 | 5日 |
流產假 | 14日 |
產假 | 42日 |
骨髓或器官捐贈假 | 視實際需要 |
一般警察特考工作內容
類組 | 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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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警察人員 | 1.研訂犯罪偵查相關策略。 2.執行各類犯罪偵查工作。 3.辦理刑事案件移解送管轄地檢署。 4.選舉活動、集會遊行現場蒐證維護工作。 |
行政警察人員 | 1.警察政策、制度、法令之擬訂、規劃及推動。 2.專案性或特殊性警察勤、業務之規劃、執行、督導、評核及管制。 3.執行勤區查察、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備勤等一般性勤務。 |
消防警察人員 | 1.災害防救體系訂定及成立風災、震災、火災及爆炸等災害應變中心,統合救災工作。 2.防火管理及消防安全設備檢查之規劃與執行。 3.爆竹煙火、可燃性高壓氣體及公共危險物品安全管理與檢查。 4.火災搶救及其他災害配合搶救、救災資源之運用管理。 5.緊急救護業務規劃、督導、執行及衛生醫療機構之聯繫、協調等事項。 6.火災原因之調查、鑑定、統計、分析及火災資料之核發等事項。 |
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 | 1.全般刑事類預防犯罪與被害工作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評估。 2.預防犯罪與被害宣導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評估。 3.防處少年事件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評估。 4.婦幼安全業務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評估。 5.165反詐騙諮詢專線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評估。 6.預防犯罪與被害資料蒐集、整理、分析及研究。 |
外事警察人員 | 1.外來人口非法活動調查。 2.涉外治安案件預防及查察。 3.外事情報蒐集分析。 4.協助執行外國元首、重要官員、特殊人士訪華及國際性會議安全維護。 5.協助執行外國駐華使領館、機構、國際機構、官員及官邸安全維護。 6.促進國際警察合作、交流及訪問。 7.兩岸交流有關警察事務之綜合協調、聯繫事項。 8.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9.警察外語訓練及協助。 |
警察資訊管理人員 | 1.發展警察資訊系統整體規劃及協調。 2.警察機關資訊作業之開發及研究發展。 3.警察機關實施辦公室自動化之研究及規劃。 4.警察機關使用資訊系統之督導、考核。 5.警察機關設置資訊系統計畫之審查、核轉。 6.警察機關資訊系統之管理運作。 7.其他有關資訊業務。 |
警察法制人員 | 1.建立警察法令規範制度,健全法制作業。 2.解決警察執行法令疑難,提供法律諮詢。 3.研析現行警察法令規範,促進法制發展。 |
行政管理人員 | 1.警察人事之規劃、管理及執行。 2.後勤事務之規劃、管理及執行。 3.警察勤、業務風險管理、危機應變之規劃、管理及執行。 |
水上警察人員 | ※規劃、執行海域執法事項: 1.偵防海域犯罪事宜。 2.查緝海上、非通商口岸走私事宜。 3.督導及考核海上巡防勤務、業務等事宜。 4.執行、考核海域執法訓練事宜。 ※規劃、執行海洋事務事項: 1.解釋各項海域執法法令疑義事宜。 2.協調、調查及處理海上涉外事務。 3.推動海洋政策、研展海洋事務、宣導海洋意識及拓展國際交流事宜。 ※規劃、執行海事服務事項: 1.管制、維護及處理海上交通秩序、海上船舶碰撞及其他糾紛事宜。 2.執行海難船舶與人員之搜索、救助及緊急醫療救護事宜。 3.執行海洋災害救護事宜。 4.執行漁業巡護及漁業資源維護事宜。 5.執行海洋環境保護、保育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