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地特四等-土木工程
■ 普考/地特四等-土木工程介紹
土木工程為公職考試中每年穩定開缺的類科,高普考勝過業界的最大因素就在於穩定、有保障,而且考取土木工程公職,也能累積相關土木經驗,後續可再考取技師證照。
»土木技師介紹
■ 土木工程普考/地特四等薪水介紹
職等 | 俸額 | 專業加給 | 薪資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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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者 | 20,590元 | 21,110元 | 41,700元 |
■ 土木工程工作內容
土木工程的主要工作內容為辦理土木工程設計(自辦設計)、審查、委託廠商技術服務或工程發包、施工監造、履約管理或督導及其他上級長官交辦事項,並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土木工程考試科目
共同科目(40%) | ● 國文(作文80%、測驗20%) ●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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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60%) | ● 測量學概要 ● 材料力學概要 ● 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 土木施工學概要 |
■ 土木工程應考資格限制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