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特考-法律實務組
■ 調查局特考-法律實務組介紹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適合法律系的同學報考,因為調查局很重視學員在刑法的素養和專才,且在調查方面具備法律素養比較得心應手,辦案類型包含經濟犯罪、單獨犯罪和緝捕,像是貪瀆、賄選案件調查與預防等相關工作,都是法律實務組的工作範疇。
■114年調查局特考-法律實務組考試資訊
報名日期 | 114/04/29-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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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 | 筆試:114/08/09-08/11 體測:114/11/22-11/23 口試:114/12/27-12/28 |
■113年調查局特考-法律實務組考試資訊
報名日期 | 113/04/30-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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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 | 筆試:113/08/10-08/11 體測:113/11/23-11/24 口試:113/12/28-12/29 |
放榜日期 | 筆試:113/10/08 體測:113/11/28 口試:114/01/02 |
需用名額 | 三等:25人 |
■ 法律實務組考試科目
等別 |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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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 刑法 行政法 刑事訴訟法 商事法 |
■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受訓與工作內容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辦案類型包含經濟犯罪、單獨犯罪和緝捕,像是貪瀆、賄選案件調查與預防等相關工作,都是法律實務組的工作範疇,而新進人員原則上須接受外勤磨練,有了外勤歷練後,會配合業務需要調任相關專業內勤單位服務,部分錄取人員也有機會在結業分發後直接派任內勤單位服務。
工作內容如下:
工作主要目標 | 維護國家安全及偵辦重大犯罪,須將自身專業運用於調查工作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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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一、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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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訓內容 | 養成訓練目標在使其成為「德智兼備」、「崇尚法治」、「文武合一」之國家調查員,課程分成四大類進行: 一、 基礎課程: 充實初任公務人員應具備之基本觀念、品德操守、服務態度及行政程序與技術。 二、 專業課程: 研習本局職掌有關業務及司法調查工作有關之法令、嫻熟犯罪調查各種應用技能。 三、 體育課程: 實施游泳、跑步、登山等體能訓練。 四、 輔教課程: 安排團康、藝文欣賞、參訪見學等活動。 教學方式著重啟發式教學與實務經驗傳承,具體做法是以原則講解、案例報告、實作演練、業務實習等階段式教學法,並輔以分組討論、案例研討及業務實習經驗分享等,鼓勵學員從做中學,以活潑、生動的方式,培養具團隊精神之國家調查員。 |
■ 法律實務組報考資格
考試名稱 | 考試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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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實務組三等 | 一、年滿18歲以上,30歲以下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三、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 四、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五、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
■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錄取率數據
年份 | 報考數 | 到考數 | 錄取數 | 錄取分數 | 錄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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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728 | 488 | 46 | 52.9 | 9.43% |
112 | 861 | 573 | 47 | 58.7 | 8.20% |
111 | 934 | 586 | 33 | 55.5 | 5.63% |
110 | 932 | 607 | 32 | 54.8 | 5.27% |
109 | 879 | 594 | 23 | 56.8 | 3.87% |
108 | 788 | 514 | 22 | 60.7 | 4.28% |
■ 調查局特考薪水說明
一、調查人員薪資表
受訓期間薪水每個月約有40K津貼,結訓分發成為正式調查員後,月薪約85K。
考試等級 | 本俸 | 專業加給 | 合計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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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 $28,390 | $57,270 | $85,660 |
四等 | $20,590 | $39,460 | $60,050 |
※實際薪資請依單位公告為主。
二、調查人員年終試算
公務人員的年終獎金分別是由考績獎金與年終獎金加總,計算方式如下:
1.年終獎金=月收入x1.5個月
2.考績獎金=甲等1個月;乙等半個月
Ex:下表以調查局之調查人員三等、四等為例試算:
考試等級 | 月收入 | 年終獎金 | 年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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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金 | 考績甲等 | |||
三等 | $85,660 | $128,490 | $85,660 | $1,242,070 |
四等 | $60,050 | $90,075 | $60,050 | $870,725 |
※實際年終獎金請依單位公告為主。
■ 調查局特考Dcard/PTT常見Q&A
Q:調查局特考兵役限制規定為何?A:考試院於110年已放寬調查局特考資格之兵役限制,刪除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或經核准免服兵役始得報考之限制。尚未服役者,亦得報考,並參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規則規定,服志願役者須於本考試筆試考畢之次日起4個月內退伍並持有權責單位發給之證明文件,始得報考。(考試院公告) |
Q:大四應屆畢業生可否報名調查局特考?A:應屆畢業生(含獨立學院、大學進修補習學校)報考本項考試,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需填寫簡章中所附之「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申請表」,並於該申請表貼附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應考人最晚應於當年度考試簡章中所訂日期(郵戳為憑)前以傳真或限時掛號繳驗畢業證書,至遲於考試首日第一節考試前將畢業證書影本送交監場人員轉試務單位查驗。 |
Q:大學生可否於在學期間報名調查局特考?A:大學生已具備高中職學歷,故可以一般應考人身分報考調查局四等考試,報名時繳交畢業證書影本即可(高中進修補習學校需繳驗畢業證書或資格證明書,結業證書不採)。 |
Q:如果考取調查局特考,當年也考取研究所,該怎麼辦?A: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4條第2項規定,正額錄取人員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進修碩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2年;進修博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3年。也就是說,可以先辦理公務人員資格保留,待規定期限內完成研究所學位後再辦理報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