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招考-2025/114中華郵政招考
■ 郵局招考考試科目
2025年中華郵政招考3/13-3/26報名、5/4考試!報名截止後只剩一個多月就要考試!因此TKB百官網建議想考取郵局職缺的同學們,快來【TKB百官網-中華郵政專班】掌握最新郵局考試科目,立即規劃準備、掌握郵局上榜先機!郵局招考-郵局內勤考科
查看郵局內勤考科內容:共同科目:國文(含短文寫作)及英文專業科目:均為單選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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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招考-郵局外勤考科
查看郵局外勤考科內容:共同科目:國文及英文 專業科目:均為單選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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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招考-郵局營運職考科
查看郵局營運職考科內容:共同科目: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英文(含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 3.郵政三法(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 專業科目:為非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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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招考-郵局專業職(一)考科
查看郵局專業職(一)考科內容▾共同科目:1.國文(含短文寫作)及英文 2.郵政三法概要(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 專業科目:採非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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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招考-郵局專業職(一)-郵儲業務類甲組考科
查看郵局專業職(一)郵儲業務甲組考科內容▾共同科目:1.國文(含短文寫作)及英文 2.郵政三法概要(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 專業科目:採非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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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郵局招考節次與題型
郵局內勤考試:
節次 | 第一節 | 第二節 | 第三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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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專業(2) | 共同 | 專業(1) |
預備時間 | 12:50 | 14:25 | 16:00 |
測驗時間 | 13:00-14:00 | 14:35-15:35 | 16:10-17:10 |
題型及方式 | 1.共同科目:國文(短文寫作、閱讀測驗)及英文(單選題) 2.專業科目:均為單選題 |
郵局外勤考試:
節次 | 第一節 | 第二節 | 第三節 |
---|---|---|---|
科目 | 專業(2) | 共同 | 專業(1) |
預備時間 | 12:50 | 14:25 | 16:00 |
測驗時間 | 13:00-14:00 | 14:35-15:35 | 16:10-17:10 |
題型及方式 | 1.共同科目:國文(單選題、閱讀測驗)及英文(單選題) 2.專業科目:均為單選題 |
郵局營運職考試:
節次 | 第一節 | 第二節 | 第三節 | 第四節 | 第五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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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專業(1) | 專業(2) | 共同(3) | 共同(1) | 共同(2) |
預備時間 | 08:00 | 10:05 | 12:50 | 14:55 | 17:00 |
測驗時間 | 08:10-09:40 | 10:15-11:45 | 13:00-14:30 | 15:05-16:35 | 17:10-18:10 |
題型及方式 | 1.共同科目(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共同科目(2):英文(含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其中閱讀測驗採單選題) 3.共同科目(3):郵政三法(採單選題及申論題,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單選題) 4.專業科目為非選擇題 |
郵局專業職(一)考試:
節次 | 第一節 | 第二節 | 第三節 | 第四節 |
---|---|---|---|---|
科目 | 專業(1) | 專業(2) | 共同(2) | 共同(1) |
預備時間 | 08:00 | 10:05 | 12:50 | 14:25 |
測驗時間 | 08:10-09:40 | 10:15-11:45 | 13:00-14:00 | 14:35-15:35 |
題型及方式 | 1.共同科目(1):國文(短文寫作、閱讀測驗)及英文(單選題) 2.共同科目(2):郵政三法概要(採單選題,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單選題) 3.專業科目:均為非選擇題 |
■ 郵局招考體能測驗說明
一、測驗時間:每人限為1分鐘;最多搬運14次(不論有無違規)。二、搬運場地:定為5公尺(兩端均劃有界線,中點劃有虛線)。
三、使用郵袋:第140號郵袋,內裝空袋連同外袋共重30公斤。
四、測驗方式:在測驗場地之一端放置郵袋2袋,另一端放置1袋,測驗開始前,應試人站在起點放置2袋郵袋之間(可自行調整郵袋開口方向),聞主試人發「預備」口令,應試人得採彎腰姿勢,惟雙手不得碰觸郵袋。聞主試人發「開始」口令,即將其中任1袋搬至另一端界線外妥放落地,立即換搬另1袋(未換者扣5分)至起點界線外,如此往返換袋搬運,至主試人發「停止」口令時即在原地放落郵袋,退出測驗場地。
五、次數計算:自開始之一端將郵袋搬至另一端放落在地(雙腳須落地,且均在端線外),算為1次。未過中線者不計次,已過中線未達另一端界線者,以半次計。
六、成績計算標準如下:(按來回搬運次數評分)
查看郵局招考計算標準»
(一)搬運時郵袋拖地者,當次不予計分。
(二)搬運中途郵袋落地或至端線時摔擲郵袋者,每次扣5分。
(三)搬起或放落郵袋時,雙腳未在端線以外者,每次扣5分。
(四)搬時未更換郵袋者,每次扣5分。
(五)應試人如穿著拖鞋、硬底皮鞋或赤腳應試者,扣5分。
(六)應試人如有口嚼檳榔、高聲喧嘩、擾亂秩序者,扣2分。
(七)應試人如有奇裝異服、儀容不整者,扣1分。
(八)應試人如有其他不當行為,視情節輕重酌扣1至5分。
■ 郵局招考成績計算
查看郵局招考成績計算規則▾一、成績計算(均取小數點後二位數,第三位數四捨五入): (一)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1.各科原始分數以 100 分計,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2.比例:專業職(一):共同科目 2 科各占第一試(筆試)成績 20%;專業科目 2 科各占第一試(筆試)成績 30%。 3.共同、專業科目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4.第一試(筆試)成績與特殊身分加分分數之和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5.第一試(筆試)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專業科目(1)、專業科目(2)、共同科目【共同科目(1)、共同科目(2)】等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6.第一試(筆試)成績未達 50 分或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缺考者,不予通知參加第二試。 (二)口試總成績: 1.口試成績以 100 分計。 2.口試就下列項目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資料進行綜合評分(無分項分數): (1)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 (2)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3)才識(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4)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3.口試成績與特殊身分加分分數之和為口試總成績。 (三)專業職(一)甄試總成績: 1.第一試(筆試)總成績占甄試總成績 70%;口試總成績占甄試總成績 30%;兩項成績加權相加後為甄試總成績。 2.有下列任一情形者不予錄取: (1)第一試(筆試)成績未達 50 分。 (2)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缺考。 (3)口試成績未達 60 分。 (四)甄試結果依甄試總成績順序擇優錄取,各甄試類科(錄取分發區)正取或備取名額最後一名甄試總成績相同者,均採增額錄取。 二、加分規定: (一)具因公撫卹郵政員工之遺眷(配偶或子女)身分或原住民族身分者,檢具身分證明經查核屬實,第一試成績、第二試成績均得加分 5%。 (二)同時具有前項二種身分者,仍以加分 5%列計。 (三)各試各甄試類科(錄取分發區)加分錄取名額,不得超過各該正取人數之五分之一,取其整數,不足 1 人時以 1 人計。 (四)各甄試類科(錄取分發區)符合加分身分者,若已超過該甄試類科(錄取分發區)特殊身分五分之一限額時,則超過名額者之該試成績不予加分,依原始成績計算之分數高低決定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