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招考2025】中油僱員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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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招考考科

中油招考考試科目

2025年中油僱員12/13筆試,共開缺20類組,768人!想投入中油僱員招考的同學們,【TKB百官網公職】特別準備了國營僱員級的課程,更符合同學們的上課需求,高效準備中油僱員招考!
類別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煉製類 國文、英文 A:理化
B:化工裝置
機械類 A:機械常識
B:機械力學
儀電類 A:電工原理
B:電子概論
電氣類 A:電工原理
B:電機機械
電機類 A:電工原理
B:電機機械
土木類 A:土木施工學
B:測量概要
安環類 A:理化
B:化工裝置
公用事業輸氣類 A.電腦常識
B.機械常識
C.電機常識
油料操作類 A.電腦常識
B.機械常識
C.電機常識
天然氣操作類 A.電腦常識
B.機械常識
C.電機常識
油罐汽車駕駛員類 A.汽車學概論
B.機械常識
探採鑽井類1 A.電工原理
B.機械常識
探採鑽井類2 A.電工原理
B.機械常識
事務類1 A.會計學概要
B.企管概論
事務類2 A.會計學概要
B.企管概論
消防類 A.火災學概要
B.消防法規【消防法及其施行細則、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加油站儲備幹部類 A.電腦常識
B.電機機械
C.工安環保法規及加油站設置相關法規【職業安全衛生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及其施行細則、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石油管理法、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
護理類 A.職業衛生護理
B.內外科護理
C.急重症護理
航空加油類 A.汽車學概論
B.機械常識
航海類 A.貨物作業概要與航海英文
B.船舶操作與航行安全管理
※詳細考科及甄試內容,請依簡章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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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招考成績計算說明

一、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一)共同科目占第一試(筆試)成績 30%,專業科目占第一試(筆試)成績 70%。
(二)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三)第一試(筆試)成績與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分或設籍離島及偏遠地區加分之和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第一試(筆試)總成績最高以 100 分計。
(四)第一試(筆試)有一科目零分(含缺考)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五)第一試(筆試)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專業科目、(2)共同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能否參加第二試之排序,再相同時,增額參加第二試。

二、具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分加分:

應考人於 114 年 10 月 27 日(含)前上傳具原住民或身心障礙人員身分並持有證明文件屬實者,其第一試(筆試)成績另予加計 15%; 惟若同時具有上述二種身分者,仍以加計 15%列計(原住民或身心障礙人員報考「事 務類 2」類別者,皆不另予加分)。

三、設籍離島及偏遠地區加分:

應考人符合離島及偏遠地區設籍條件並持有證明文件屬 實者,其第一試(筆試)成績另予加計 10%。同時具「設籍離島及偏遠地區」及「原 住民或身心障礙」身分者,其第一試(筆試)成績仍以加計 15%列計,不另享有具 設籍離島及偏遠地區身分加分資格。

四、第二試-複評測試:

為提升考試公平性、防止舞弊情事及再次確認應考人之專業知識 與能力符合台灣中油公司進用標準,甄試專案組得以英文或專業科目之測驗式試題 進行複評測試,複評結果不計入第二試成績,惟複評結果如與第一試(筆試)成績差 距過大,該結果將列為第二試合格與否之重要參據。拒絕受測者即取消參加第二試 資格。

五、第二試-口試:

成績以100分計,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
(一)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
(二)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三)才識(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四)人格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六、第二試-現場測試:

一律採合格制,不另予計分,凡任一項未通過即遭淘汰,不得再進行其他項目測試。

七、甄試總成績計算:

(一)有口試及現場測試之甄試類別:
其甄試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占70%,第二試(口試)成績占30%,第二試(現場測試)採合格制,凡任一項未通過者不予錄取。
(二)無現場測試之甄試類別(事務類 1、事務類 2、護理類):
其甄試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占70%,第二試(口試)成績占30%。

八、錄取:

(一)經第二試(現場測試)合格者依各該類別工作地區或睦鄰區域(含分區)之錄取名額,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並依志願分發至服務單位。
(二)睦鄰同類別同一工作地區各分區如錄取人數不足時,由該類別同一工作地區其他分區之睦鄰應考人依甄試總成績順序錄取;仍不足時,則由該類別同一工作地區之一般身分應考人依甄試總成績順序錄取。
(三)一般名額如錄取人數不足時,由該類別同一工作地區之睦鄰身分應考人依甄試總成績順序錄取。
(四)各類別工作地區,若甄試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第一試(筆試)總成績、(2)專業科目原始分數、(3)共同科目原始分數、(4)專業科目 A 原始分數、(5)專業科目 B 原始分數、(6)專業科目 C 原始分數、(7)共同科目國文原始分數、(8)共同科目英文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五)錄(備)取名單公告後,請錄(備)取人員於指定期間內至甄試網站填寫分發單位志願表,務必審慎考量再確認送出,送出鎖定後不得要求更改、重新分發;未於指定期間內填寫者,將逕行分發單位,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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