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特考114/2025簡章與最新消息
■ 關務特考薪水福利、工作內容介紹
關務特考為財政部關務署暨所屬基隆關、臺北關、臺中關、高雄關進用人才設立之考試,多數職缺於基隆關、臺北關。主要核心業務「通關徵稅」、「關務監管」及「查緝走私」,工作內容多元。與一般公務員不同,關務人員之工作必須配合24小時輪班輪休,工作內容多元,實施職期輪調,透過各項工作調派循序歷練,以培育關務專業通才。且關務人員的薪資優渥也享有公務員福利,四等關務人員薪水約47K,三等關務人員薪資則高達63K。明年公務員預計再加薪3%,關務人員三四等起薪49K~65K!歡迎各界菁英踴躍報名加入關務人員的服務行列!
快速連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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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水說明 | 福利介紹 | 工作內容 |
關務特考薪水
等級 | 錄取職等 | 本俸 | 專業加給 | 基本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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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 薦任六等一 | $28,390 | $35,558 | $63,948 |
四等 | 委任三等一 | $20,590 | $27,362 | $47,952 |
五等 | 委任一等一 | $12,980 | $23,816 | $36,796 |
關務特考福利
- 子女學費補助
- 各類津貼補助
- 各假別計算說明
學制 | 公立 | 私立 | 夜間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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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 | $500 | ||
國中 | $500 | ||
高中 | $3,800 | $13,500 | - |
高職 | $3,200 | $18,900 | - |
五專前三年 | $7,700 | $20,800 | - |
五專後二年及二專 | $10,000 | $28,000 | $14,300 |
大學及獨立學院 | $13,600 | $35,800 | $14,300 |
項目 | 補助標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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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補助費 | 2個月薪俸額 | |
生育補助費 | 2個月薪俸額 | |
喪葬補助費 | 父母、配偶死亡 | 5個月薪俸額 |
子女死亡 | 3個月薪俸額 |
假別 | 天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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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 | 7-30日 |
事假 | 5日 |
病假 | 28日 |
婚假 | 14日 |
喪假 | 5-15日 |
產前假 | 8日 |
分娩假 | 42日 |
陪產假 | 5日 |
流產假 | 14日 |
產假 | 42日 |
骨髓或器官捐贈假 | 視實際需要 |
關務特考工作內容
關務特考新進人員不分考試等別、類科及性別,均須經歷進出口通關作業、行李檢查、驗貨、分估、查價、事後稽核、押運、查緝、緝案處理、法務處理及一般行政等內、外勤業務之歷練。其中多數外勤工作,如快遞、機邊驗放、旅客行李檢查、碼頭監視、船舶抄查、貨櫃查驗等工作。 實施職期輪調,透過各項工作調派循序歷練,以培育關務專業通才。詳細關務特考類組工作內容可參考下列表格。類科 | 關務特考/海關人員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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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行政 | 1.研議稅務法規。 2.規劃、解答各稅稽徵業務。 3.擬訂新增稅目法規及稽徵業務之規劃、解答。 4.涉外稅捐。 5.辦理稽徵業務之研究發展、規劃設計、執行及考核。 6.辦理課稅資料之調查蒐集、電子作業、資訊處理及運用。 7.辦理各稅之審核、稽查及複核。 8.辦理各稅之徵收、減免、劃解及退稅。 9.辦理欠稅清理。 10.處理各稅之法制、行政救濟、違章案件及稅務爭議案件。 |
關稅法務 | 1.關務法規研議:對於關務法規修正案之簽註、函(搞)會辦,進行研議及彙報;對於法規適用疑義,報請函釋之簽註、函(搞),予以會辦及研擬。 2.核發行政處分:對於關務違章之案件予以核發行政處分。 3.處理行政救濟程序:對於不服行政處分,依法申請復查案件,輔助機關復查委員會辦理會務。對於不服復查決定,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等案件,辦理答辯業務。 4.辦理行政執行程序:對於處分未確定案件,依法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確定案件,則依法辦理補稅、罰鍰催繳,並移送行政執行,且就移送案件配合法務部各行政執行處辦理執行程序;對於一定金額以上之確定與未確定案件向法院聲請對義務人限制出境。 5.處理國家賠償案件:辦理機關國家賠償案件相關業務。 |
關稅會計 | 1.辦理歲入業務:歲入概算籌編、預算分配、執行、控管、歲入類原始憑證審核、會計之帳務處理、記帳憑證之造具、會計簿籍登載及會計報告之編製、會計檔案之整理保管、徵課會計制度之研擬推行、提供機關首長歲入預算統計分析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2.辦理歲出業務:含預算之執行控管、歲出類原始憑證審核、記帳憑證之造具、會計簿籍之登記、會計報告之編製、會計檔案之整理保管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3.辦理歲計業務:概算籌編、預算分配、預算執行考核、財產統制帳管理、內部檢查、採購案件監辦、私貨及逾期貨物監視銷毀、主計人員人事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4.事後稽核:為配合進口貨物快速通關之目的,海關得按納稅義務人應申報之事項,先行徵稅驗放,事後再加以稽核,以瞭解其有無違反海關法令規章情形。 |
關稅統計 | 1.進出口貿易統計月報之出刊、公務統計之處理、行政庶務 2.進口貿易統計範圍之界定、資料之檢核與分析、異常案件之處理、改進措施之 擬辦 3.出口貿易統計範圍之界定、資料之檢核與分析、異常案件之處理、改進措施之 擬辦 4.進出口貿易統計資料之發布與查詢服務、統計資料之提供與處理、主計人事 |
資訊處理 | 1.關務署各項電腦資訊作業的規劃設計。 2.相關資料檔案與報表管理。 3.關務署內部人員電腦教育訓練。 |
機械工程 | 1.關務署機械設備維修、機具協助製造。 2.外部工廠協調溝通。 |
電機工程 | 1.負責大能量電力系統的維持、運作。 2.有關電機設備之操作、保養、維修、電機運轉、電力系統之設計。 |
化學工程 | 1.研訂化學工業類產品標準及執行相關原料、產品檢(試)驗業務及專利審查等業務。 2.執行化學工業程序規劃與設計。 3.執行化學合成反應及製程之相關研究及分析。 4.執行化學工業產業整體發展策略規畫、政策制定及相關推動工作 |
紡織工程 | 1.辦理紡織品原料、製品及器械等相關貨物進、出驗貨分估業務。 2.辦理紡織品原料、製品及器械等相關貨物進口課徵稅費業務項。 3.辦理紡織品原料、製品及器械等相關貨物走私查緝業務。 4.辦理紡織品原料、製品及器械等相關貨物保稅、退稅業務。 5.辦理關務行政業務。 |
輻射安全技術工程 | 1.貨物、物品通關查驗:運用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對旅客行李、快遞貨物、國際郵件、包裹及海、空運貨物實施偵測、檢查。 2.輻射安全及防護:輻射工作人員健康安全管理,輻射工作場所內外之安全管制,以確保相關人員年劑量限值在法規規範內。輻射防護計畫、輻射安全工作守則及意外處理程序等之研議、審核及執行,協助主官(管)執行、監督輻射防護作業。 3.輻射源進出口管制:操作輻射及輻射偵測設備,執行輻射源管制放射性物質或具有輻射性相關設備,貨物通關查驗,及協助執行進、出口管制業務。 |
藥事 | 1.辦理中、西藥品管理業務。 2.辦理管制藥品管理業務。 |
一般行政 | 1.一般綜合性行政業務及管理方法之處理與改進。 2.對外關係之溝通、協調、聯繫及新聞發布等。 3.文書處理 4.議事相關事務之規畫與整理。 5.事務管理:含辦公物品、公務車輛、辦公處所、宿舍、集會、工友及員工福利之管理等。 6.物料、財產、倉庫管理。 7.採購、出納、打字。 |
船舶駕駛 | 1.海上查緝業務: 執行海上各種走私物品之搜查、扣押、沒入、罰鍰等處分。 2.船舶及設備維持:辦理船舶歲修、設備定期保養、維修及船艇汰舊換新規劃,並依任務需求對巡緝艇規格、性能及船體監造。 3.人員訓練:基於海上查緝任務之特殊性與危險性,須對人員實施相關專業訓練。 |
輪機工程 | 1.綜合管理輪機事務:依據公務巡緝艦艇之功能需求,擬訂公務艦艇輪機部門所屬人力與機具性能之建制。 2.輪機設備維護:輪機保養規劃、機具使用與節能減碳之擬訂、輪機部各項定期檢查、特別檢查業務之擬辦,各類機器之維護經費預算及執行,並依據原廠說明書進行定期保養;及依航政主管機關規定,定期檢驗。 3.航行安全檢查:開航前、航行中引擎及設備的安全檢查。 4.申請船舶使用配件、物料及燃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