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特考-114/2025原民特考
原住民特考科目(三等/四等/五等)
原住民特考三等考科
共同科目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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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草案 | 1.基礎能力測驗(作文、英文 及中華民國憲法) 2.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 |
招考類科 | 專業科目 |
一般行政 | ● 行政學 ● 政治學 ● 行政法 ● 公共政策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
一般民政 | ● 行政學 ● 政治學 ● 行政法 ● 地方政府與政治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
社會行政 | ● 行政法 ● 社會學 ● 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 社會工作 ● 社會研究法 |
社會工作 | ● 行政法 ● 社會工作方法與實務 ●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 社會工作研究方法 |
人事行政 | ● 行政法 ● 行政學 ● 現行考銓制度 ●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 心理學(包括諮商與輔導) |
勞工行政 | ● 行政法 ● 勞資關係 ● 就業安全制度 ● 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 社會學 |
原住民族行政 | ● 行政學 ● 台灣原住民族史 ● 台灣原住民族文化 ● 行政法 ● 公共政策(包括原住民族政策) |
文化行政 | ● 文化行政與文化法規 ● 原住民族文學概論 ● 原住民族藝術概論 ● 文化人類學 ● 臺灣原住民族史 |
教育行政 | ● 教育行政學 ● 教育哲學 ● 教育測驗與統計 ● 教育心理學 ● 比較教育 |
體育行政 | ● 行政法 ● 運動自然科學 ● 體育行政與管理 ● 運動社會學 ● 體育原理 |
財稅行政 | ● 民法 ● 財政學 ● 會計學 ● 稅務法規 ● 經濟學 ● 租稅各論 |
會計 | ● 中級會計學 ● 政府會計 ● 會計審計法規 ● 財政學 ● 成本與管理會計 ● 審計學 |
法制 | ● 行政法 ● 立法程序與技術 ●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原住民族法規 |
經建行政 | ● 經濟學 ● 公共經濟學 ● 統計學 ● 貨幣銀行學 ● 國際經濟學 |
農業行政 | ● 行政法 ● 農業經濟學 ● 農業發展與政策 ● 農產運銷 ● 農業概論 |
衛生行政 | ● 醫療制度與品質管理 ● 衛生行政學 ● 衛生法規與倫理 ● 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 食品與環境衛生學 ● 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
地政 | ● 土地法規(包括土地登記) ● 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編) ● 不動產估價 ● 土地政策 ● 土地經濟學 ● 土地利用(包括土地使用計畫及管制與土地重劃) |
交通行政 | ● 運輸學 ● 運輸經濟學 ● 運輸規劃學 ● 交通政策 ● 運輸管理學 |
農業技術 | ● 作物學 ● 作物育種學 ● 土壤學 ● 試驗設計 ● 作物生理學 |
林業技術 | ● 森林經營學 ● 育林學 ● 森林生態學 ● 林產學 ● 林政學 ● 樹木學 |
土木工程 | ● 測量學 ● 結構學與鋼筋混凝土學 ● 土壤力學 ● 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 工程力學(包括流體力學與材料力學) |
機械工程 | ● 流體力學與工程力學 ● 機械設計 ● 熱力學 ● 機械製造學 |
電力工程 | ● 電路學與電子學 ● 計算機概論 ● 電機機械 ● 電力系統 |
環保技術 | ● 環境污染防治技術 ● 環境影響評估技術 ● 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 環境規劃與管理 ● 環境科學 |
家政 | ● 兒童發展與輔導 ● 生活科學 ● 食品衛生與安全 ● 婚姻與家庭 ● 家庭管理 |
原住民特考四等考科
共同科目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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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草案 | 1.基礎能力測驗(作文、英文 及中華民國憲法) 2.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 |
招考類科 | 專業科目 |
一般行政 | ● 行政學概要 ● 政治學概要 ● 行政法概要 ● 公共管理概要 |
一般民政 | ● 行政學概要 ● 地方自治概要 ● 行政法概要 ● 政治學概要 |
社會行政 | ● 社會工作概要 ●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 行政法概要 ● 社會研究法概要 |
人事行政 | ● 行政學概要 ● 行政法概要 ●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概要 ● 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 心理學概要(包括諮商與輔導) |
勞工行政 | ● 勞資關係概要 ● 勞工行政與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相關法規概要 ● 行政法概要 ● 就業安全制度概要 |
原住民族行政 | ● 行政法概要 ● 臺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概要 ● 原住民族政策概要 ● 臺灣原住民族文化概要 ● 行政學概要 |
文化行政 | ● 原住民族文學概要 ● 原住民族藝術概要 ● 文化行政概要 ● 文化人類學概要 |
教育行政 | ● 教育概要 ● 行政法概要 ● 教育行政學概要 ● 心理學概要 ● 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 |
財稅行政 | ● 稅務法規概要 ● 會計學概要 ● 民法概要 ● 財政學概要 |
會計 | ● 會計學概要 ● 政府會計概要 ● 會計法規概要 ● 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 ● 審計學概要 |
法警 | 筆試: ● 刑法刑事訴訟法概要 ● 法院組織法 ● 行政法概要 |
體測: ● 一千二百公尺跑走測驗 男生:5分50秒內 女生:6分20秒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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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所管理員 | 筆試: ● 犯罪學概要 ● 監獄學與監獄行刑法概要 ● 刑法概要 |
體測: ● 一千二百公尺跑走測驗 男生:5分50秒內 女生:6分20秒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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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行政 | ● 經濟學概要 ● 貨幣銀行學概要 ● 統計學概要 ● 國際經濟學概要 |
外交行政 | ● 國際現勢 ● 英文 ● 會計學概要 ● 行政學概要 |
僑務行政 | ● 行政法概要 ● 僑務行政與國際關係概要 ● 英文 |
地政 | ● 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土地登記) ● 土地利用概要 ● 民法物權編概要 |
交通行政 | ● 運輸學概要 ● 運輸經濟學概要 ● 交通政策與行政概要 ● 運輸管理學概要 |
農業技術 | ● 作物概要 ● 植物保護法概要 ● 土壤與肥料概要 ● 作物改良概要 |
土木工程 | ● 測量學概要 ● 結構學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 材料力學與土木施工學概要 ● 工程力學概要 |
機械工程 | ● 機械力學概要 ● 機械製造學概要 ● 機械設計概要 ● 機械原理概要 |
電子工程 | ● 計算機概要 ● 電子學概要 ● 電子儀表概要 ● 基本電學 |
測量製圖 | ● 測量學與土地測量法規概要 ● 誤差理論概要 ● 空間資訊概要 ● 測量學概要 ● 測量平差法概要 ● 地理資訊系統與製圖學概要 |
家政 | ● 兒童發展與輔導概要 ● 家庭管理與生活科學概要 ● 食品衛生與安全概要 |
原住民特考五等考科
共同科目 | 1.國文 2.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與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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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類科 | 專業科目 |
一般行政 | ● 行政學大意 ● 法學大意 |
一般民政 | ● 地方自治大意 ● 法學大意 |
戶政 | ● 戶籍法規大意 ● 法學大意 |
原住民族行政 | ● 台灣原住民族史大意 ● 法學大意 |
錄事 | ●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 法學大意 |
原住民特考_成績計算
一、總成績之計算,三等考試以筆試成績計算之;普通科目成績每科成績乘以百分之十五,專業科目平均成績乘以賸餘百分比合併計算之。四等、五等考試以各科目平均成績計算之。各項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四位數,第五位數以後捨去。考試總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二位數,第三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二、本考試筆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體能測驗未達及格標準,或總成績未達50分者,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視為零分。
三、本考試四等考試法警類科第二試實施體能測驗,其項目為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測驗之。體能測驗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5分50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6分20秒以內。體能測驗不計入本考試總成績。另依體能測驗規則第5條第2項規定,本考試體能測驗每一應考人以測驗一次為限。
四、四等考試法警類科考試之應考人併採筆試與體能測驗,依需用名額與增額錄取需求,酌增筆試錄取名額。
*紅字為考選部最新草案公告,預計113年開始實施。
原住民特考_體格檢查
報考四等法警類科,需在筆試錄取通知書送達14天內,繳交體格檢查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體格檢查不合格。一、身高:男性不及155公分,女性不及150公分。
二、體格指標: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或大於31。
三、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四、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五、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六、重度肢障。
七、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八、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九、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5公斤。
十、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