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高考/地特三等)
高普考/地特-新聞(新聞行政)工作內容
新聞行政之工作職掌主要是基於新聞行政、新聞報導、編輯、翻譯等專業知能,針對政府機關之傳播政策、公共關係及國內外宣傳事務,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新聞行政四大核心職掌明細
| 工作類別 | 詳細工作內容與職掌範圍 |
|---|---|
| 新聞行政 | 1.傳播政策與法規擬訂、傳播行政、國內宣傳業務推動、地方政府宣傳業務督導。 2.政府與新聞界聯繫、新聞業務輔導、輿論公意之蒐集與分析、新聞稿撰擬、廣播電視節目製作。 3.國際宣傳工作策劃、駐外新聞機構之指揮考核、國際展覽之參加策劃、對外宣傳出版品與視聽資料之統一運用。 4.出版事業輔導、獎勵與補助、國外委託加工出版品之出口審核、出版品相關法令之執行。 5.電影事業與從業人員之輔導、管理與獎勵、電影機構團體之輔導管理、電影片檢查、分級與准演執照之核發、違法電影(錄影)之修剪、取締與保管、電影事業調查統計。 6.國際活動新聞資料之蒐集、研判運用、外國記者之聯絡及外國新聞從業人員來華訪問之接待等。 |
| 新聞報導 | 含廣播(錄音)、電視(錄影)事業之輔導管理、廣播、電視機構、團體及節目供應事業之輔導管理與獎勵,以及廣播電視事業之調查統計與 國際活動及網路新聞之發布與蒐集 等。 |
| 編輯 | 含機關公務資料、業務書刊及各項行政業務資料之整理與彙編等。 |







